校各院系、处室:
为认真贯彻《关于加强冬季学校安全工作的紧急通知》(皖教秘思政〔2014〕53号)文件精神,防止重特大火灾尤其是群死群伤火灾事故的发生,切实做好我校冬季防火安全工作,现将有关开展防火安全检查事项通知如下:
一、提高认识,增强做好防火工作的责任感和紧迫感
各单位、部门要充分认识做好冬季防火工作对于保障师生员工人身、财产安全和维护校园稳定的重要性,切实增强责任感和紧迫感。各单位要认真分析、研究本单位冬季防火工作面临的形势、存在的问题和薄弱环节,周密制定冬季防火工作方案,迅速组织动员起来,层层安排部署,落实责任,采取有力措施,在全面开展安全检查的基础上,突出重点,抓落实,抓整改,确保认识到位、部署到位、措施到位,预防和遏制火灾事故的发生。对于因防火检查工作不到位、整改措施不利、疏于管理而引发火灾,造成人员伤亡、经济损失或产生重大影响的,学校将依照有关规定严肃追究相关负责人的责任。
二、全面检查、突出重点、全力消除各类火灾隐患
各单位要结合学校第二十四届“119”消防日活动的安排,重点做好以下几方面的防火安全检查工作:
1.照明、动力电源线路、灯具、插座、开关是否安全有效;
2.是否存在私自拉线、改线,乱接插座、使用违规电器等行为;
3.所配置的灭火器材是否安全有效,各楼层的安全疏散通道是否通畅;
4.消防应急照明灯、疏散出口指示灯牌是否完好有效;
5.易燃、易爆物品存放、使用是否安全规范,制度是否完善,管理是否严格。
各单位对检查中发现的火灾隐患,要及时整改并做好记录。对问题严重,本单位不能整改的,要向安保处书面报告,同时积极采取必要的防护措施,防止火灾事故发生。学校将在冬季防火工作期间,对各单位开展防火工作、隐患整改情况进行督导、抽查。
三、加强用火用电用气管理,严格规范用火用电用气行为
针对冬季风干物燥,用火用电用气急剧增多的特点,在这次冬季防火工作中,各单位要加强用火用电用气的安全管理,严格规范用火用电用气行为,在此重申,禁止下列用电用火违章行为:
1.严禁在学生宿舍、实验室和办公房间私自乱拉电线、违章使用电热器具;
2.禁止随意使用电热炉、电暖气、电热扇、电热风、电热棒和微波炉等大功率违禁电器;
3.严禁超负荷使用电器设备、电源线路和电源插座;
4.严禁在学生寝室、实验室、微机室、教室、图书室、阅览室、报告厅和库房等防火重点部位吸烟;
5.严禁随意使用明火;
6、严防排烟管道及燃气管道泄漏、燃气中毒等隐患。
四、检查时间与范围
时间:2014年12月11日至12日
范围:教学区、宿舍区、生活服务区
教学区由教务处牵头,王良明参加,宿舍区由学生处牵头,许峰参加,生活服务区由总务处牵头,王卫峰参加。
请各部门务必高度重视,迅速作出部署,明确任务要求,强化责任追究,狠抓责任落实,坚决做好冬季学校安全工作,确保师生生命和财产安全,全力避免恶性事故发生。
2014年12月10日
安全保卫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