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院系、处室:
根据公安部消防局要求,于5月20日至9月20日,全国集中开展夏季消防检查,重点排查整治人员密集场所、易燃易爆单位和建筑的消防安全隐患。现将相关消防安全提示如下,提醒各部门共同做好消防安全工作。
【夏季高温提示】
1、夏季天气炎热,用电量剧增,单位、家庭要确保安全用电,空调等大功率电器设备不宜长时间使用,防止引发电气火灾。
2、夏季易燃易爆危险品火灾和爆炸事故多发,各单位要加强防火检查,及时消除隐患。
3、夏季高温,汽车内严禁放置打火机、罐装喷剂、香水、移动电源等受热易发生爆炸的物品;车主应定期对车辆进行维护保养,防止电线老化、接触不良等现象,排除电路、气路、油路的安全隐患;车载灭火器要定期进行检测更换,确保有效好用。
【人员密集场所提示】
1、进入人员密集场所,请留意安全出口、灭火器材位置,熟悉疏散逃生路线,严禁携带易燃易爆物品。
2、教学区、生活区、服务区等公共场所人员密集,要严格用火用电用气管理和消防安全巡查,加强应急疏散演练,确保疏散走道、安全出口、疏散楼梯畅通,消防器材完整好用。
3、人员密集场所不得使用易燃可燃材料装修,严禁擅自拉接临时电线、违规使用明火照明和进行电焊、气焊操作。
4、人员密集场所发生火灾时,请保持镇定,可将毛巾、衣服等浸湿捂住口鼻,选择就近安全出口低头弯腰、有序撤离,勿乘坐电梯。
【易燃易爆单位提示】
1、易燃易爆危险品的场所不得与居住场所设置在同一建筑物内,并应当与居住场所保持安全距离。
2、易燃易爆场所在经营活动中,严禁带入明火;电气设备必须符合防爆等相关技术规范要求。
3、易燃易爆危险品单位必须按规定配备消防器材、安装防静电装置和阻火器,上岗作业的人员要熟知所物品的理化性质,掌握一定的消防安全知识。
【建筑消防安全提示】
1、建筑疏散通道和楼梯间严禁堆放杂物,防火门要保持常闭状态。发现建筑火灾隐患,请拨打119进行举报。
2、置身建筑火场时,要尽快从安全通道撤离。切勿贪恋财物,更不能返回火场拿取财物。
3、建筑消防设施要确保完好有效,火灾自动报警、自动喷水灭火等消防设施处于自动启动状态。
4、烟火封堵逃生通道时,可退回房间关闭门窗,用湿布条等堵塞门窗缝隙,向迎火门窗浇水降温,并通过拨打电话求助或在阳台、临街窗口大声呼喊、照射手电、抛扔衣物等发出求救信号。
5、建筑着火后,切不可盲目跳楼。如果被困于三层以下,可沿排水管下滑或将床单结成绳索滑绳自救逃生,也可将室内席梦思、被子等软物抛到楼下,从窗口跳至软物上逃生。
请各部门务必高度重视,迅速作出部署,明确任务要求,强化责任追究,狠抓责任落实,坚决做好夏季学校安全工作,确保师生生命和财产安全,全力避免恶性事故发生。
安全保卫处宣
2015年6月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