消防安全温馨提示
发布人:安全保卫处  发布时间:2016-11-25   浏览次数:21

    鉴于校园目前的消防状况,安保处会同维保单位进行了认真的分析与研究。根据消防法,现明确规定:消防专用设施除扑救灭后正常使用外,禁止使用消防设施及消防水源用于其他使用。

前期安保处已多次对校园的消防设施进行了全面检查,检查中发现存在的一些隐患乃是有关部门工作人员动用消防设施及水源不当致部分消防设施损坏以及建筑施工单位改建项目存在不文明、不按照消防行业标准安全实施等因素。安保处将按照消防管理有关规定需进一步开展消防安全知识有关宣传教育。请有关部门除自身加强消防安全知识学习,履行相关消防安全操作程序,切实做好学校消防安全的各项工作保障。消防安全乃学校重点工作,涉及到广大师的生命与财产。因此需要得到各部门及广大师生的鼎力参与和支持!(安全保卫处宣)